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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误导消费者,农夫山泉败诉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 2009-10-28 00:00:00 | 浏览量:404322

晨报讯:(记者王小星实习记者香子)



      一年前“农夫山泉”一则广告引发了生产厂家同北京国信纯净水公司之间的官司,昨天该案有了初步结果。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农夫山泉”在判决生效后7日内在全国性报刊上向原告北京国信纯净水公司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5000元。

      “农夫山泉”的生产者浙江千岛湖养生堂饮用水有限公司在中央电视台播放了一则“农夫山泉天然水”广告。该广告称:“受过污染的水虽然可以提纯净化,但水质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就像一件白衬衫弄脏以后,再怎么洗也很难恢复到原来的样子。”同时屏幕上出现正在使用标有“纯净水”字样的烧杯做实验的画面。8月,北京国信纯净水公司起诉“农夫山泉”,认为此广告对纯净水的水质、水源做了容易引起误解的宣传,侵犯了公司的合法权益,要求停播该广告,在全国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农夫山泉”则辩称,广告中没有引人误解的内容,没有给国信造成损失,所以不同意其诉讼请求。

      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农夫山泉”广告中,画面及广告词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认为纯净水品质存在瑕疵,影响、误导购买决策,从而损害了纯净水生产企业的商业利益,破坏了与其它纯净水生产企业公平竞争的关系,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北京国信纯净水公司作为纯净水生产企业,其利益也受到一定损害。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法院作出道歉及赔款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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